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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定继承人范围和顺序的完善——以海峡两岸法定继承的对比分析为视角
引用本文:齐恩平,傅波①.论法定继承人范围和顺序的完善——以海峡两岸法定继承的对比分析为视角[J].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5(1):96-103.
作者姓名:齐恩平  傅波①
作者单位:天津商业大学 法学院,天津 300400
摘    要:《继承法》立法背景的变化,导致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和顺序方面在现时代存在诸多不适,通过与港、澳、台地区相关立法的对比分析,主张:扩大法定继承人范围至三亲等亲属,增加法定继承顺序位阶并规定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规定配偶继承零顺序并增加配偶先取权和用益权,采“固有权说”之代位继承。

关 键 词:四法域  法定继承  立法完善
收稿时间:2013/12/15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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