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土地交易的立法与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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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柴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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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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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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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明清时期,法律对土地交易有着严格而规范的要求:使用官印契本或具备契尾;买卖土地应诚信、不得重复典卖.制度层面废除"先问亲邻"的传统,缴纳契税过割赋税,禁止买卖旗人土地.但是,明清土地交易的实践中却有极强的变通复杂灵活性:突破"族田不能典卖"的规则,田面、田底分离交易,白契大量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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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明清 土地交易 立法与实践 |
文章编号: | 1003-3637(2008)01-009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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