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法拉比的存在论
摘    要:法拉比(870~950)是中世纪伟大的阿拉伯思想家,新柏拉图主义的奠基者,被尊为伊斯兰哲学的“第二教师”.作为伊斯兰哲学家,他运用逻辑推理就真主与世界万物的关系作了深入的探讨,构造了一个缜密的哲学体系——法拉比存在论.法拉比把世界万物分为两种:必然存在和可能存在.必然存在指本体决定其必然存在,可能存在指的是就本体而言并非必然存在.必然存在的存在由本体决定,是没有原因的、完美的、不可改变的,假定本体不存在是不可能的.必然存在的存在不依赖他体,是万物存在的第一原因.根据法拉比的理论,这一必然存在的存在指的是造物主真主,他从以下几方面具体阐述了真主必然存在的特性:1.真主的存在是无原因的,是完美的存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