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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是什么?--关于西方民主理论的几个基本问题
引用本文:蒋荣昌.民主是什么?--关于西方民主理论的几个基本问题[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1,22(6):137-144.
作者姓名:蒋荣昌
作者单位:蒋荣昌(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四川,成都,610064)
摘    要:民主政体及其理论的讨论,是西方思想史上少数几个历久弥新的传统论域之一."公开、自由和公平的选举"是理论和政治评论界据以确认"民主"的通行标准.但在非西方国家的民主化进程中,这一标准往往因为西方背景的缺失而失去其有效性.更根本的问题在于,在"民主"的"人民统治"这一本义之中,隐藏着"谁"是人民,以及由此而来的"谁"统治和统治"谁"等一系列问题.在讨论"民主"必然要涉及的"民主"与"自由"、"平等"的关系问题之中,左、右两派的长时间对垒,也总是发生在"人民"是"谁"未曾厘清,因而误置先验层面问题与经验层面问题的一系列混乱背后.而这种混乱与西方思想史上将先验形式与经验内容截然两分的思想传统紧密相关.在历史经验中与我们遭遇的"人民",总是持有某种先验形式或逻辑形式,其"身份"或"人格"具有某种普遍有效性的"人民".因此,"人民"之得以认定,是以"人民"的方式如此行事得以可能的逻辑形式为据,并非以经验层面可获确认的"大多数"或"全体"为据.经验层面的"少数"、"多数"或"全体"既可能代表"公共利益"、"公意",也可能代表"私人利益"和"私意".只是在人们据以表示其意愿的逻辑形式处,"公意"、"私意"或"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才得以区分.而"公共事务"以"多数"决定,不过是在说,在某事当前处,"多数"的意愿可能是对于有关全民的某事而言更好的选择,但这决不同时意味着只有这种可能更好的选择代表"公意"或"公共利益",票数不够多的其余选择在此表达的是某种"私意"或"私人利益".如果"少数"和"多数"在此都是基于其普遍有效的公民身份并且是在为与此身份有关的某种事项作出选择,那么,所有这些不同的意愿都在表达"公意"和"公共利益".唯一不同的是,所有人都同意在不得不作出选择的时刻,他们选择"大多数"的意愿来作为大家有关某事的共同意愿.如果我们清楚地区分了与"自由、平等、民主"有关的经验层面的问题和先验层面的问题,我们将可能更清楚地界定"民主是什么",也将可以更清楚地懂得"自由、民主、平等"不过是对普遍有效的人格形式的不同表述形式,相互之间在根本上不可能有不能融贯和互洽的冲突.

关 键 词:普遍有效的人格形式  民主自由  平等  先验  经验  权利  权利物  少数  多数  公意  私意
文章编号:1004-3926(2001)06-0137-08
修稿时间:2001年3月2日

On Some Basic Problems of the Western Democratic Theory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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