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的奶业企业与奶站利益关系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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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宝音都仍,郭晓川.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的奶业企业与奶站利益关系研究[J].内蒙古社会科学,2006,27(6):140-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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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宝音都仍 郭晓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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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内蒙古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内蒙古,呼和浩特,010018 2. 内蒙古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内蒙古,呼和浩特,010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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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理论上讲,“奶业合作社和企业均持股”是奶业产业化经营和合作社紧密结合的形式,如果说,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是在农业微观经济组织创新领域里发生的诱导性制度变迁,那么奶业产业化经营和合作社结合则是在相对高层次上对微观经济组织的重新组合,这种产业内部关系的优化整合,并非政府推行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也不是经济活动当事人在利益驱动条件下产生的诱导性制度变迁,而是介于两者之间的政府主导型制度变迁。通过“奶业合作社和企业均持股”的构建,不仅能够保证企业的原料奶安全,更重要的是增加奶站以及奶农的收入。“奶业合作社和企业均持股”的制度安排,比较合同制,具有各方利益一致的优势,它解决了单一的合同制和合作社组织的不足,同时融合了两者的优点,放大了组织优势,还保障了奶业产业化经营中占多数的奶农和奶站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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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企业 合同制 奶站 奶业合作社和企业均持股 |
文章编号: | 1003-5281(2006)06-0140-05 |
修稿时间: | 2006年5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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