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道德”本质论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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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田方林, 冉红梅.“次道德”本质论析[J].天府新论,2011(2):3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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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田方林 冉红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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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师范大学政治学院,重庆,401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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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重庆师范大学2009年度重点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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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学术界在讨论"次道德"问题时,对"次道德"的本质不能仅从语词的角度抽象地解析,还必须联系相应的行为现象来界定。为此,主流理解中的"次道德"行为应该是指违法甚至犯罪者在恶行之后或之中实施的、仅具有"次要"地位或"次等"价值的道德行为。在此意义上,"次道德"区别于"非道德"而属于"道德"范围,是"道德的"而非"不道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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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次道德 道德 非道德 不道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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