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论中抽象类主体、抽象类主体际与自然历史主体际之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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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岿然,王敏,申淑芳,魏彤儒.认识论中抽象类主体、抽象类主体际与自然历史主体际之辨[J].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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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岿然 王敏 申淑芳 魏彤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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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北电力大学社科部!保定,071003,华北电力大学社科部!保定,071003,华北电力大学社科部!保定,071003,华北电力大学社科部!保定,071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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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传统认识论是诉诸感觉的主客符合论观点,是一种抽象类主体的方法,它必然导致认识的唯我论,进一步必然割裂认识与客观实在的联系;后现代认识论在超越传统认识论的唯我论倾向上有进步意义,但后现代认识论的方法论基础是抽象类主体际方法,它脱离了自然历史的感性实践活动,因而它把所指看作是概念的塑造,把认识等同于主体际信念的协同性,对认识的理解陷入概念、信念的形而上学。我们认为,认识是对客观事物一定运动方式的主体际自然历史性反映,是对实践中人与物、人与人相互规定的互动关系的能动反映。在对认识的分析中,我们诉诸自然历史性的感性实践活动,并采取了自然历史性的主体际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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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抽象类主体 抽象类主体际 自然历史主体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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