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污染侵权责任中因果关系的认定——以“东京大气污染公害诉讼案”为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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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毛东恒.空气污染侵权责任中因果关系的认定——以“东京大气污染公害诉讼案”为参考[J].浙江海洋学院学报(人文科学版),2014(5):4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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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毛东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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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海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浙江舟山316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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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3年度浙江海洋学院科研启动经费资助(编号21085012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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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关于空气污染的防治,可以积极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民事侵权赔偿责任,由此增加空气污染行为的成本,使行政机关加大防污治污的力度,保护空气污染被害者的利益。由于包括空气污染在内的环境污染侵权责任是"无过失责任",因此"因果关系"的认定就成为空气污染侵权责任成立与否的最主要因素。参照中日的相关学说和"东京大气污染公害诉讼案"可以发现,因果关系认定问题的核心本质上仍然是需要进一步确认其认定标准。空气污染侵权纠纷具有影响广泛、因果关系难以科学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利益冲突等特殊性,法院应该将其作为一种独立的特殊侵权责任类型,放宽因果关系的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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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空气污染 大气污染 因果关系 侵权责任 公平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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