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刑法定在20世纪中国的历史命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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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艳华.罪刑法定在20世纪中国的历史命运[J].江汉论坛,2002(8):81-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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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艳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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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武汉,430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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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罪刑法定是近代西方的舶来品,20世纪初在中国的引入主要基于修律者在列强压境之下,企图通过修律而强国的一种非常功利化、理想化的主观愿望。由于缺乏社会基础、政治基础、思想基础,罪刑法定最初只能以一个给列强看的标签、一项专制统治之下的刑法条款、一句没有灵魂的标语口号的形态存在于近代中国。及至20世纪中后期,频繁的政治运动畸化了刑法的功能,罪刑法定迷失于强烈的社会保护思想、整体主义的价值观念之中,即便是具文规定也不见有。20世纪末围绕罪刑法定和刑事类推而展开的百家争鸣,使人们深刻注意到社会结构变迁及民主、自由、秩序等价值观念与罪刑法定的联系,这种认识基于历史源于现实,极具历史意义。1997年我国刑法典第三条正式确立了罪刑法定,这是对罪刑法定原则的质的重述。整整一个世纪中国的法制建设之路险阻重重,罪刑法定于细微之处让我们领略了其跌荡起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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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罪刑法定 引入 存在状态 迷失 重述 |
文章编号: | 1003-854X(2002)08-0081-04 |
Historical Destiny of "Conviction by Law" in China in the 21st Centur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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