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民事审判方式的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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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金根.谈谈民事审判方式的改革[J].浙江学刊,199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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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金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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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律系民法教研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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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新形势下,要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就必须改革现行的民事审判方式,规范审判程序,强调当事人“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制度,强化庭审功能,逐步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正、高效、优质的审判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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