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领导方式应实现四个转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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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嘉明,张华青.党的领导方式应实现四个转变[J].社会科学,198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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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嘉明 张华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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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
(孙嘉明),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张华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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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邓小平同志指出:“在中国这样一个大国,没有共产党的领导,必然四分五裂,一事无成。”因此,我们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而要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必须改善党的领导。我们认为,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党的领导方式应实现以下四个转变: 一、变“以党治国”为“以法治国”。 党的领导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都是重要的。然而党的领导的内涵并不是党的“一元化”领导。“一元化”领导本质上是“以党治国”的政治表现。在夺取政权时期,“党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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