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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给”带来的影响
引用本文:李绍武.“白给”带来的影响[J].中国民族,1991(9).
作者姓名:李绍武
摘    要:编辑同志: 有的上级民族部门,把自己掌管的部分资金直接投放到民族乡、村,既不检查效益,又不积极回收,久而久之自然形成了“白给”。对于国家资金这种慷慨奉送的做法,固然可以博得乡、村的欢心,但它却为摸索改革扶贫的路子和办法,变“无偿为有偿”、变“输血为造血”,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设置了障碍,直接影响到下级民族部门甚至其它部门发放款项的回收。当基层民委按照合同到某地收款时,有的干部、群众说:某民委放给我们的钱都不收,为什么你们放的钱就收,你们的钱也是某民委的钱,也应该“白给”。就是在这种“白给”思想的影响下,给基层民族部门带来了收款难。同时,也助长了基层靠上级给钱发展经济的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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