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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马克思的“个人所有制”
作者姓名:刘德福  陈述君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校 博士研究生(刘德福),中共威海市委党校 讲师(陈述君)
摘    要: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向理论界提出了重新认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任务。人们试图从对马克思“个人所有制”思想的发掘和重新解释上找到一条解决现实社会主义公有制矛盾的出路。其见解各异。本文通过对马克思“个人所有制”思想及后人的各种见解所作的历史的逻辑的考察和分析,认为:马克思所说的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重建个人所有制,就是重建劳动者的劳动个人所有制,亦即在社会化大生产的基础上,每个劳动者通过占有自己的劳动过程从而发生的他们对劳动过程直接从属的生产过程及其产品的共同占有,也就是在个人所有的同时,形成自己的“共同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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