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人文关怀与法制的现代化--一种人文主义的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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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志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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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工业大学,法政系,江苏,南京,213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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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文主义所彰显的是“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价值。现代法律的人文关怀是对社会个体的生存与生活、价值与尊严、人格与精神、现实与前途的真情关切,是对社会个体权利的充分确认和有力保障。法制现代化从根本上说是人文精神的现代化,故其应当是以人为中心、以人的幸福自由生活为终极关怀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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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 人文关怀 法制现代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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