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世界风险社会语境下的国际环境法律责任追究机制
引用本文:王岚.世界风险社会语境下的国际环境法律责任追究机制[J].江西社会科学,2012(1):177-181.
作者姓名:王岚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湖北武汉,430072
摘    要:我们已经进入世界风险社会,日本福岛核危机再次用事实证明了这一点。世界风险社会中的风险如核危机具有跨区域性、全球性、不确定性、后果严重性、潜在性等特点,这些新的特点引发了人们关于如何完善国际环境法律责任追究机制的讨论。传统国际环境法律责任制度认为国家是国际环境法律责任主体,国家对可归因于国家的行为承担国际法律责任,排除国家对私人主体的私人行为后果的责任。但是面对世界风险社会,原有的国际环境法律责任追究机制已经不适应新的发展形势,我们有必要从责任主体出发完善国际环境法律责任追究机制。

关 键 词:世界风险社会  环境风险  国际环境法律责任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