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知识产权善意侵权制度探析——兼评专利法第70条
作者姓名:王 博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法学院;
摘    要:善意侵权适用无过错责任,有利于知识产权保护及其合理利用。相对一般侵权,善意侵权属知识产权特殊侵权,不应视为对专利权的限制,其救济方法应以停止侵害为原则,以损害赔偿为例外。专利法第70条仅规定善意行为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却未规定该行为构成侵权及应承担的其他民事责任,使其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因为,若依无过错责任,行为人因法无明文规定可不承担任何民事责任;若依过错责任,行为人因主观无过错也无需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建议规定,善意侵权构成侵权,行为人可免除赔偿责任,但应停止侵权。

关 键 词:知识产权  善意侵权  停止侵害请求权  归责原则  无过错责任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