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依宪治国”在依法治国中的核心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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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博识,徐金玲,隋立双.论“依宪治国”在依法治国中的核心作用[J].大庆社会科学,2015(1):1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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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博识 徐金玲 隋立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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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鞍山广播电视大学党委工作部,辽宁鞍山,114000 2. 鞍山师范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辽宁鞍山,114000 3. 77231部队24分队,云南临沧,67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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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法治的最高标准是宪法至上,依法治国需要强大的宪法支持。当前我国执行宪法时,存在公民宪法意识缺乏、宪法修改易受政策因素左右、法律体系不够完善、监督机制和制度匮乏等问题。加强宪法实施要从宣传和培养宪法意识、健全和完善宪法适用渠道、建立违宪审查机制和树立宪法权威等方面着手,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实现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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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依宪治国 依法治国 核心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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