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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级电台、电视台财务实行企业化管理的思考
引用本文:刘先权.对省级电台、电视台财务实行企业化管理的思考[J].决策探索,2014(16):45-46.
作者姓名:刘先权
作者单位:河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摘    要:广播电视作为党、政府和人民的喉舌,承担着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任务,广播电视在很长一段时期是靠财政拨款维持基本宣传。为有效解决广播电视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自20世纪80年代起,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广告管理暂行条例》,在报经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颁发广告经营许可证以后,电台、电视台(以下简称两台)开始陆续播放广告,并按照成本补偿的原则收取一定的广告费用,用于宣传和事业发展,弥补财政经费不足。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特别是1993年以来,事业单位改革进入全面推进阶段,两台迎来难得的发展机遇,省级两台广告收入也节节攀升,并呈迅猛增长态势。如湖南广电,2010年两台总收入28.91亿元,其中财政拨款0.23亿元,仅占收入总额的0.8%;上级补助收入0.12亿元,占收入总额的0.4%;其他收入0.98亿元,占收入总额的3.4%;扣除广告公司代理手续费后的广告收入达27.58亿元,占收入总额的95.4%。显然广告收入已成为两台维持生存、寻求发展的最主要收入来源。省财政对两台的收支仍参照行政事业单位模式进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虽能满足事业的职能,却约束了产业经营的市场化发展,再加上传媒业之间的激烈竞争,对广电行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模式提出了新的挑战。

关 键 词:省级电台  电视台  企业化管理  事业单位改革  20世纪80年代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广告收入  广告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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