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德""得"相通的理性思考--兼析道德权威失落及其补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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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安晋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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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曲阜师范大学经济法政系,山东,曲阜,273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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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德"得"相通是在本体论意义上对道德的诠释.它具有四个方面的涵义1."德"为了"得";2."得"必须"德",应该"德";3."德"必须"得",应该"得";4."德"得"合一.中国道德精神的结构就是"德"得"相通的结构,道德权威就在于"德"得"相通这一原理有效发挥作用,然而,"德"与"得"在现实中并不总是相通,其不相通恰是道德权威失落的表现.对此,文章从制度安排入手提出了两点补救措施一是建立德行代价补偿机制;二是将部分道德法律化,以实现社会公正,保护道德建设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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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 德" 得" 相通 道德权威 失落 补救 |
文章编号: | 1000-5951(2001)01-0086-(03) |
修稿时间: | 2000-0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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