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从某种意义上说,人类一切活动都具有审美性质,都是人在感性形式中对自己的本质进行的自我确认和自我肯定,因而或多或少都包含着审美因素,显示着某种程度的审美意义.文学作为一门艺术,其本质特征就是审美,是一种使创作者和欣赏者心灵获得愉悦的情感活动.文学作品是作家对社会生活现象能动的艺术反映,是作家按照艺术美的规律来构建的,是作家对社会生活审美意识的物化形式.波普尔在<客观知识>一书中认为,在美学研究中不存在哲学研究中所出现的困惑,因为美学研究已放弃了对诸如"美是什么"的终极问题的追问,而转向研究更为具体实际的问题,如"艺术品是什么"的问题.的确,对艺术品的理性把握构成美学研究的中心问题之一.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已经对艺术品作出了科学的全面的认识.本文将表达笔者对文学作品的美学思考及实现审美的精神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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