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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的结构
引用本文:王永云.文化的结构[J].学术交流,1992(1).
作者姓名:王永云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 副研究员
摘    要:1 每个文化都是一种结构体。虽然任何一个文化都有非结构要素存在,然而这不能否定一个文化有着自身特有的结构。一个文化的基本架构,从其产生过程、从纵深方面说,有四个层次,即内在文化的内在质、内在文化的外在表现、外在文化的内容和外在文化的形式。这个层次的顺序是就创造者而言、就其根源性而言的。文化的创造不能不是某个创造者自身超越族类已有的质,达到一个高峰状态。这种状态自然要内在物质化,以某种神经动态构型、某种其他生理上的物质构型来积淀。理性物化,内在物化。一定的高峰状态、一定的物化逐步跃出,逐步具有其他层次的形式。如果不是创造者,那就不是这样的程序。整个程序就颠倒过来。一个人必须吸收社会质,化社会质为个体质,即学习、领会外在文化的外在要素,按其规律反向行之,达到他人创造时的那种高峰状态,从而获得所谓的理性物化。从同一层面、从横的、从整体里外来说,文化有核心结构(即硬核)、一般结构和非结构三个层次。从某种意义上说,文化体就象一棵大树,它有根部、树身、支干、细枝和叶。我们看到的是枝、叶、干的皮,看不到树身的材质、根部。一棵树的枝、叶、皮等就如同外在文化的外在形式,象习俗、艺术、器具、建筑等。如果再想知道其他的层次,就必须解剖。通过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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