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我国刑事诉讼中证人保护制度的完善
引用本文:李艳.论我国刑事诉讼中证人保护制度的完善[J].宿州学院学报,2013,28(3):38-41.
作者姓名:李艳
作者单位:安徽警官职业学院警察系,安徽合肥,230031
摘    要:在我国刑事诉讼中,提交书面的证人证言仍是主流,证人不敢、不愿出庭作证的现象非常普遍。究其原因,主要在于缺乏一套完整的证人保护制度。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中增加了征人保护的内容,这对调动证人出庭的积极性、提高关键证人的出庭率会产生积极影响。但是,它在证人保护范围、保护主体机关的权责分工和证人作证补偿等方面还存在缺陷。如何将证人保护的条款落到实处,建立真正行之有效的证人保护制度,我国可以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在扩大证人保护的范围、成立负责证人保护的专门机构、设立证人保护基金和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等方面进行完善。

关 键 词:刑事诉讼  证人保护  进步性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