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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确定精神损害赔偿幅度的必要性
引用本文:杨世欧.论确定精神损害赔偿幅度的必要性[J].广西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8(3).
作者姓名:杨世欧
摘    要:精神损害赔偿幅度,是随着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形式在民法上的适用而同时产生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它是当前法学界与审判实践中亟待解决的一个难题。 一 精神损害赔偿幅度,是指人民法院审理侵害公民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案件而适用赔偿责任这一形式时,依照法律规定,责任主体给受害主体支付金钱数额的幅度。其含义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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