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出具死亡证明行为之可诉性研究——以"南通市中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案"为楔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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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章志远,潘建明.医院出具死亡证明行为之可诉性研究——以"南通市中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案"为楔子[J].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2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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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章志远 潘建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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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无论从内容、用途还是性质上看,医院出具死亡证明的活动都属于行政证明行为.基于此类行为权利义务的实际影响性和法律效力的特殊性,当事人可以对其提起行政诉讼.因医院出具死亡证明而引发的行政纠纷的出现,为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规范模式和实质标准的重构提供了生动的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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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死亡证明 行政证明 可诉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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