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西藏洛扎县拉隆寺始建于吐蕃时代,16世纪初成为大掘藏师白玛林巴及其转世活佛的驻锡地,17世纪中后期在西藏与布鲁克巴(不丹)关系紧张的背景下,西藏地方政府极力扶持拉隆寺,将洛扎、措美、错那、浪卡子等地大片农田、牧场分封给该寺作为领地,使之成为稳定南部边境地区的重要战略节点。1748年郡王珠尔墨特纳木扎勒按照先例给该寺颁发铁券文书,明确规定了各领地属民应"支应、减免、延续"的乌拉差役负担。值得注意的是,其中清晰指明洛扎南部中不(丹)边界地区白玉康巴隆地方为拉隆寺领地,规定当地百姓为拉隆寺承担差税任务,这份文书直接证明了白玉地方在历史上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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