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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与馮友兰先生的“普遍性形式”說
引用本文:革鋒.“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与馮友兰先生的“普遍性形式”說[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64(1).
作者姓名:革鋒
摘    要:馮先生区分了孔子“仁”的阶級內容和普遍性形式两个方面,认为孔子“仁”的思想的阶級內容:“克己复礼”,表現了孔子思想的阶級局限性;其普遍性形式——“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这两句話的“純粹字面意义”,表現了孔子思想的进步性,表現了封建阶級的新的阶級意识,在当时反奴隶制的斗爭中成为有重大革命意义的斗爭口号。馬克思主义者认为,每一个剝削阶級在其革命时期,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都不得不把自己的利益說成是社会全体成員的共同利益。与此同时,馬克思主义者还特别指出两点:一、由于剝削阶級的利益和被剝削的“其余非統治阶級”的利益是根本对抗的,因此,他們把自己的利益說成是社会全体成員的共同利益的办法,不得不是实行欺騙,把自己的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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