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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共同决定价值
作者姓名:刘凤岐  高树枝
摘    要:价值决定问题,是我国经济学界长期争论不休的一个重大理论问题。笔者总体上赞同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共同决定价值的论点。但是,要真正使这一论点确立并令人信服,有必要进一步完善。理论界否定该论点的同志至今认为:共同决定论有三个问题尚未解决:(1)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价值的理论与供求价值论的界限难以划清;(2)如果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也决定价值,那么价格与价值的背离就不好解释;(3)超过社会需要而多投入了劳动量,其产品降价出售,或者贮存起来,而这些暂时卖不出去的商品有无价值的问题很难解释①。共同决定论是不是无法解释这些问题呢,我们认为不见得,问题在于如何理解与把握两种社会必要劳动共同决定价值,本文就此谈一些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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