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整顿要着力解决深层问题 |
| |
引用本文: | 王宝良.治理整顿要着力解决深层问题[J].青海社会科学,1990(4). |
| |
作者姓名: | 王宝良 |
| |
作者单位: | 中共青海省委政策研究室 主任 |
| |
摘 要: | <正>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治理整顿不能急于求成,时间短了不行”。为使治理整顿工作重点突出,目的明确,便于检验,中央特意制定了用三年或者更长一些时间要达到的六项主要目标,概括起来就是:控制总量、调整结构、整顿秩序、提高效益、转换机制,使国民经济转上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轨道。实现这一目标,需要集中力量在较短时间内首先解决经济生活中的一些突出矛盾,诸如经济过热、需求失控、通货膨胀,物价暴涨、秩序混乱等浅层次的问题。但这是很不够的。欲治本,还必须解决产业结构、经济效益、经济体制等深层次的问题,这更具有长远而根本的意义。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这次治理整顿,实际上是国民经济的一次重大调整。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