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延长借款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期的必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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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莫宗艳.论延长借款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期的必要性[J].广西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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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莫宗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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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高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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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多年的司法实践证明,我国法律规定借款合同法律关系适用二年的一般诉讼时效的立法意图非但没能充分实现,反而带来了诸多弊端,如增加当事人讼累,使无知而善良的人的债权受侵害,为债务人赖帐提供法律依据,债权人难以举证,出现非法手段实现债权,等等。本文从实行二年借款诉讼时效出现的弊端入手,考察借款合同的特点,进而挖掘出造成种种弊端的原因,并提出适当延长供款合同诉讼时效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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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借款合同 诉讼时效 取得时效 债权 债务 举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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