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反垄断法》对于纵向垄断协议的法律规制研究——以《反垄断法》第14、15条为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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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骏.我国《反垄断法》对于纵向垄断协议的法律规制研究——以《反垄断法》第14、15条为中心[J].河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4):38-4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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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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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侨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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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1yjc820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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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反垄断法》第14、15条构成了纵向垄断协议的规制体系。这种规定大致符合我国的国情,顺应了国际潮流。但是其中也存在明显的缺陷,比如第14条授权条款不明,司法审查存有障碍,以及第15条豁免标准不全面,容易产生歧义。更为重要的是,这种规制方式形成了反垄断双语,存在不确定性,不利于司法操作,因此需在后续的反垄断立法中加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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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反垄断法》 纵向垄断协议 豁免 本身违法规则 合理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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