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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而不拥有——融资租赁
引用本文:孙绪区.使用而不拥有——融资租赁[J].经营管理者,1999(3):33-34.
作者姓名:孙绪区
摘    要:<正> 一、融资租赁的特点 融资租赁是指由出租方融通资金为承租方提供所需设备,具有融资、融物双重职能的租赁交易,它主要涉及出租方、承租方和供货方,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同构成。出租方根据承租方的要求和选择,与供货方订立购买合同,与承租方订立租赁合同,将购买的设备出租给承租方使用,租期不得低于2年。在租赁期间,由承租方按合同规定,分期向出租方交付租金,租赁设备的所

关 键 词:融资租赁  融物  中小企业  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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