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而不拥有——融资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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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绪区.使用而不拥有——融资租赁[J].经营管理者,1999(3):3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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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绪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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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一、融资租赁的特点 融资租赁是指由出租方融通资金为承租方提供所需设备,具有融资、融物双重职能的租赁交易,它主要涉及出租方、承租方和供货方,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同构成。出租方根据承租方的要求和选择,与供货方订立购买合同,与承租方订立租赁合同,将购买的设备出租给承租方使用,租期不得低于2年。在租赁期间,由承租方按合同规定,分期向出租方交付租金,租赁设备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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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融资租赁 融物 中小企业 企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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