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视听资米斗在诉讼证明中的审查判断
引用本文:李湘黎.论视听资米斗在诉讼证明中的审查判断[J].决策与信息,2012(3).
作者姓名:李湘黎
摘    要:视听资料在我国是一种独立的证据种类,它对于案件的审判具有其他证据无法替代的优越性,但其本身又具有易于伪造和篡改的缺陷。我国关于视听资料证据效力的认定经历了一个比较长期的发展过程,视听资料作为证据的一种在案件中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具有更强的证明力。为了促使司法机关在实践中客观、公正地了解案情,应对视听资料的证据能力进行合理地判断,并通过有效的途径赋予其证据能力,对非。法证据则应当进行排除。此外,为保证定案的准确,应对视听资料的证据力进行科学的审查判断。

关 键 词:视听资料  证据力  证据能力  审查判断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