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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设立非婚同居法的社会基础及制度构想
引用本文:陈苇,王薇.我国设立非婚同居法的社会基础及制度构想[J].甘肃社会科学,2008(1):28-33.
作者姓名:陈苇  王薇
作者单位:1.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重庆,400031
2. 中共东莞市委党校,广东,东莞,523123
基金项目:西南政法大学校科研和教改项目 , 西南政法大学校科研和校改项目
摘    要:非婚同居是人们自主选择的一种"家庭"生活方式.和谐社会是以人为中心的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客观上要求尊重当事人自主选择生活方式的权利.但由非婚同居引发的社会问题不容忽视.法律应当既肯定当事人选择非婚同居生活方式的自由,又防范它可能导致的社会问题.建议设立专门的非婚同居法律制度,以期及时预防和处理非婚同居引发的纠纷,保护当事人及其子女的权益,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关 键 词:非婚同居  事实伴侣  登记伴侣  立法构想
文章编号:1003-3637(2008)01-0028-06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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