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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单位缴费可跨省转移
摘    要:2009年12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出通知,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娥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关 键 词:养老保险关系  缴费  单位  国务院办公厅  社会保障部  人力资源  企业职工  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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