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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赋能的角度谈法律诊所课程的学生成绩评定
引用本文:汪燕.从法律赋能的角度谈法律诊所课程的学生成绩评定[J].湖北民族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4,32(4):160-164.
作者姓名:汪燕
作者单位:湖北民族学院法学院,湖北恩施,445000
基金项目: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研项目“法学实践教育的改革与探索”,2013年湖北民族学院校级重点教研项目“法律赋能理念下的地方民族院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摘    要:作为课程的法律诊所教育应当确立科学的学生成绩评定机制.植入法律赋能理念的法律诊所课程对学生成绩的评定提出了新要求,应当遵循全过程评价、能力评价、多元主体评价和与诊所活动同步评价的原则.多元主体参与诊所课程的评定,应当分设相适应的评价指标,科学设计适宜的权重.

关 键 词:法律赋能  法律诊所  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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