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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转型期法律职业者阶层的兴起与司法权的重塑--对当前我国司法改革的一个法社会学的试探
引用本文:张洪林,官欣荣.论中国转型期法律职业者阶层的兴起与司法权的重塑--对当前我国司法改革的一个法社会学的试探[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3,24(12):134-136.
作者姓名:张洪林  官欣荣
作者单位:华南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法学系 广东广州510640 (张洪林),华南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法学系 广东广州510640(官欣荣)
基金项目:华南理工大学高水平建设苗子项目《法治国家与司法独立问题研究》基金资助
摘    要:进入 2 1世纪 ,以司法改革为突破口的中国深层次政治改革 ,在不断推进并加速了迈向法治的社会转型。在行政权力退出、“恢复本位”、法律职业共同体兴起的情势下 ,法律权力如何跟进 ?本文提出 2 0世纪 90年代“规则优先”的倚重立法的进路应代之以壮大司法权的改革方略 ,在转型期的二元社会结构下“泥腿子法官”与“知识精英型法官”应保持一种平衡发展论 ,面对与生俱来的中国司法的弱小性 ,在“政治化社会衰落 ,法治社会不应遥远”的当下 ,我们是要不断扩大司法介入的市民社会、调整商事活动的权力 ,而不是相反。

关 键 词:社会转型  法律职业共同体  司法权  重塑
文章编号:1004-3926(2003)12-0134-03
修稿时间:200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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