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今年再次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 湖南省人民政府作出相应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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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今年再次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国办发〔2001〕70号)。文件规定,这次离退休人员增资的对象是:机关、事业单位2001年10月1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和已到达离退休年龄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经组织批准留任的除外)。具体办法是:离休人员按照同职务同条件在职人员的增资额增加离休费。每人每月增加数额不足80元的,按80元增加。退休人员按下列标准增加退休费: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及以上职务280元、厅(局)级1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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