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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有关政策答读者问
引用本文:易冬莲 ,刘江龙.就有关政策答读者问[J].老年人,2001(3).
作者姓名:易冬莲  刘江龙
作者单位:湖南省委老干部局
摘    要:问:离退休人员去世后,丧葬费标准有何规定 ? 答:总的讲,与在职人员去世后的丧葬费标准是一致的。依照湘人发〔 1997〕 169号文件规定,湖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病故的,丧葬费每人 900元,包干使用 (包括火化、服装、骨灰盒等费用 );因工死亡的,丧葬费每人 1300元。企业职工死亡的丧葬费,按湘工发〔 1992〕 15号文件规定执行:因工死亡的,按本企业平均工资 (工资总额平均 )4个月发给;因病、非因工死亡的,按本企业平均工资 (工资总额平均 )3个月发给。上述文件均规定,凡有条件火葬的地方不实行火葬的,死者遗属不得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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