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建立和完善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稳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必然要求,也是深化农村改革的突破口。但是,目前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才刚刚起步,而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在战后甚至更早就已基本建立了适应现代化农业发展需要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其中特别典型的是美国和日本。美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由公共、私人和集体三个系统组成,而日本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则以农业协同组合为主要代表。由于美日两国各自特定的自然资源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历史,使两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政府的作用、服务组织形式和服务体系主体都大不相同。我们可在借鉴美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的国情,发展我国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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