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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主体说不宜适用于我国刑事诉讼
作者姓名:
巩富文
摘 要:
诉讼主体说是17、18世纪为适应资产阶级政治上夺取政权和司法上反对封建纠问主义诉讼的斗争需要而产生的一种学说。现今世界不少国家的诉讼理论中均坚持此说。但它是否适用于我国刑事诉讼,对此学术界存在着肯定说和否定说两种根本对立的观,点。作者一贯力主否定说,并依据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对此问题进行了分析和研究。
关 键 词:
诉讼,主体,诉讼主体说,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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