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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行政立法风险控制的引导及矫正之策
摘 要:
<正>国家立法和地方立法关系国之根本,必须合理分工、互为依托。从地方立法来讲,分为关键几步:一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赋予地方立法权,是我国立法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二是2000年颁布的《立法法》,分别授予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大和政府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权限;三是2015年修订的《立法法》,将地方立法权逐步扩大至设区的市的人大和政府。从发展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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