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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简政放权时代的乡村治理
摘    要:<正>比较理想的乡村治理模式应该是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社会中介组织、村民等多种治理主体构成的网状治理结构。通过这种多元合作治理模式,乡镇人民政府、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及其他社会组织和村民等都能平等、主动、积极地参与到对乡村社会各项事务的管理中,并通过各治理主体之间的良性互动和平等合作,维护和实现乡村公共利益,推动农村社会有序良性发展。要明确县级政府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和责任,使其担负起乡村治理的财政保障职责,并监督乡村良治在本区域的顺利实施。要切实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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