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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谈贞观时期的法制
引用本文:魏国忠.试谈贞观时期的法制[J].学习与探索,1979(4).
作者姓名:魏国忠
摘    要:唐初贞观时期(六二七——六四九年)在法制方面的经验教训,值得我们借鉴。唐太宗贞观时期为我国封建史上的黄金时代,向有“贞观之治”之称。但在唐太宗即位初年,国库空虚,灾害不断,民生困苦,边防不宁,政权很不稳固。当时,“太子(李建成)派”的余党还“散亡在民间,虽更赦令,犹不自安”。“河北州县素事隐(建成)、巢(李元吉)者,……曹伏思乱”。就在他登基后的第二十天,北方的突厥骑兵四十万人,竟打到了长安城郊的渭水便桥,形势十分严峻。怎样收拾这副烂摊子,复兴被破坏了的经济文化,巩固李唐王朝的封建统治,成为贞观朝廷的头等大事。唐太宗在短短的时间里,调动了整个统治集团的积极因素,出色地完成了这一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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