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监管范式是决定金融科技发展方向的一个重要因素,对于金融科技健康有序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方面,以人工智能技术为代表的金融科技,在证券领域的应用使得监管出现真空地带,产生监管风险;另一方面,人工智能技术却给证券市场带来巨大发展活力,满足市场发展需求。为此,金融领域需要一个全新的监管理念来解决发展与监管之间的矛盾关系,健康有序发展理念的存在可以弥合发展和监管之间的矛盾。健康有序发展理念是金融科技发展的必然性选择,国外相关经验理论支撑和国内适宜的监管土壤为其提供可行性。在新监管理念的指引下,我国金融监管可适用原则型监管范式、良性互动型监管范式和实验型监管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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