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我国石油天然气会计准则的若干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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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龚光明,李晚金. 关于建立我国石油天然气会计准则的若干问题[J]. 江汉石油学院学报, 2002, 4(1): 2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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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龚光明 李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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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龚光明(江汉石油学院经济管理系,湖北,荆州,434023);李晚金(江汉石油学院财务处,湖北,荆州,434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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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分析石油天然气会计准则的性质,建立我国石油天然气会计准则必要性的基础上,就石油天然气会计准则应包括的内容,石油天然气资产的属性,会计方法,折旧(折耗)及财务报告问题进行了研究.认为石油天然气会计准则应主要规范石油天然气资产的会计与报告;石油天然气资产会计应采用成果法;石油天然气资产折旧应采用产量单位法;年度财务报告中应揭示石油天然气储量数量;除非有重大探明储量发现,中期财务报告中可不揭示石油天然气储量数量;应借鉴国际会计惯例制定出我国石油天然气会计准则;为体现这一准则的特色,应对石油天然气资产及其构成内容进行明确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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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石油天然气 会计 会计准则 建立 问题 中国 |
文章编号: | 1009-0010(2002)01-0023-03 |
修稿时间: | 2001-05-17 |
Certain Problems of Establishing China''''s Oil and Gas Accounting Standard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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