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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应物未罢江州刺史任
作者姓名:李良熔
摘    要:汤擎民在八一年《文学遗产第三期·论韦应物的“兴讽”诗》中说“这诗(《答故人见谕》)当是罢江州或苏州刺史任后之作”,“罢江州”的提法是不妥当的,考韦应物一生,从广德二年(764)步入仕途,先后被罢过洛阳丞、鄠县令、滁州刺史,直至贞元六年(790)被罢苏州刺史,唯独未罢江州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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