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公司不得擅自变更劳动合同
作者姓名:张兆利
作者单位:山东省昌乐县司法局
摘    要:你好: 我在一家汽车销售公司做销售,前两天人事部门通知我们,说从下月起公司的薪资发放将实行新规,员工的岗位工资只发50%,剩余的50%纳入"绩效考核工资",每半年一次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工资发放依据.此外,每月工资只发70%,剩下的30%要视各个部门的业绩由部门自行发放.请问,公司这样的规定合法吗?

关 键 词:员工工资  岗位工资  汽车销售公司  劳动合同  人事部门  考核结果  绩效考核工资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