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南京国民政府监察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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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浩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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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大学文学院历史系 吉林长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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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设立了监察院,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监察制度,并积极使之付诸实施。监察制度在一定程度有效地遏制了政府官员的违法违纪行为。但是,由于自身的缺欠,加之实施范围极为有限,在国民党一党专政体制下,监察制度不可能彻底遏制政府官员的腐败。国民党政府不仅没有努力推进监察制度的现代化进程,反而利用独裁专制制约了其正常的运行,使之无法履行职责,日渐衰败,名存实亡。本文试图就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监察制度作一初步的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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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南京国民政府 监察制度 |
文章编号: | 1007-5674(2002)03-0018-03 |
修稿时间: | 2001-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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