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立法权拟扩至全国282个设区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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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据公开信息,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受委员长会议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时作关于立法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其中值得关注的是,该草案从完善授权立法,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审议等机制,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增加法律通过前评估制度等方面,对现行法律做了14年来首次修改和完善。说明认为,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的原则,赋予设区的市具有地方立法权是必要的。根据草案,除省会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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