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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传统著作权客体理论“形式说”的反思
作者姓名:蔡宝刚
作者单位:扬州大学师范学院政教系
摘    要:传统著作权理论所谓的著作权法只保护作品的形式不保护作品内容的说法存在着严重的缺陷。著作权法所保护的对象不仅包括作品的形式,而且包括作品当中所体现的作者本人的思想和情感。无论从著作权制度发展过程还是从我国著作权法的具体条文看,都得不出著作权法不保护作品内容的结论。

关 键 词:著作权  “形式说”  “内容形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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